凱馳產品全國統一用戶保修指南
本條款所屬內容是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及其它規定編寫,僅適用于凱馳公司在中國大陸銷售的清潔產品。為了維護您的權益,請在購機時向經銷商索要有關發貨票據及其他保修憑證。
1.凱馳產品保修政策:在正確使用、操作的情況下,如產品確實存在由于產品材料、設計或制造引起的質量問題,消費者憑有效發票和相關保修憑證按照規定可享受以下保修服務:
1)對于凱馳全系列清潔設備,自購機之日(以有效發貨票據為準)起12個月內,整機設備出現性能故障,可享受保修;
2)如果丟失有效發貨票或保修憑證,且不能提供有效憑據,您的設備將不能享受保修服務;
3)用戶申請保修服務時,請攜帶好原始發票及相關保修憑證,將設備連同附件一起送至凱馳授權服務中心進行保修。
2.如果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,消費者將不能享受保修服務(即本保修條款不予適用)
1)超過保修有效期
2)無保修憑證或有效發貨票的
3)保修憑證上的內容與商品實物標識不符或涂改的
4)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、維護、保養而造成損壞的
5)消費者或非凱馳授權服務人員擅自拆開設備自行維修的
6)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害的,如地震、火災等
7)產品的自然磨損而損壞的設備耗件(包括但不限于外殼、高壓管、密封件、噴嘴、單向閥、柱塞、刷子、扒頭、過濾器、塵袋、傳動皮帶、齒輪等);
8)非凱馳原因造成的故障、缺陷或瑕疵,如外部電源不穩、電壓過高、操作不當、搬遷、碰撞、跌落等;
9)產品售出后運輸過程中的損壞
10)設備無原廠標識,或原廠標貼上的訂貨號、序列號與凱馳公司所提供的設備訂貨號、系列號不一致的;
11)一切未經凱馳公司許可的改版機型;
12)其它因客戶原因造成損壞的
3.保修期屆滿,凱馳公司或其授權的服務點將為用戶提供有償的維修服務;
費斯托保修指南,對所有費斯托工具的材料或者制造缺陷,我們提供12個月的保修(以發票或發貨單為依據)。由于磨損、過載或不正確使用所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范圍。各經銷商應有能力處理一般性技術問題及設備維修。